投資項目代碼 |
2502-440112-04-01-918375 |
投資項目名稱 |
廣州市黃埔區龍湖街埔聯片區城中村改造項目AZ-06地塊 |
招標項目名稱 |
廣州市黃埔區埔聯城中村改造項目AZ-06地塊工程勘察初步設計 |
標段(包)名稱 |
廣州市黃埔區埔聯城中村改造項目AZ-06地塊工程勘察初步設計 |
公告性質 |
正常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 |
招標項目實施(交貨)地點 |
廣州市黃埔區龍湖街北部埔心村,東至慶遠三路,南至五居里大街,西至慶遠二路,北至鳳仁二路 |
資金來源 |
國有或集體投資 |
資金來源構成 |
國有或集體投資100.00% |
招標范圍及規模 |
總用地面積約32165平方米(詳見建設用地規劃紅線圖),用地性質為R2二類居住用地,容積率4.39,預計總建筑面積為204885平方米,計容總建筑面積約141300平方米,建筑密度≤28%,綠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建設內容包括住宅、地下車庫、配套商業、公建配套等(具體規劃指標以政府最終批復的規劃條件為準)。 |
招標內容 |
投標人需根據基礎資料、勘察初步設計任務書要求,完成本項目的勘察、管線探測、建設方案匯編(如需)、規劃及建筑方案設計、必要時組織開展設計考察調研、初步設計及概算、BIM技術應用、資料編制歸檔,配合發包人辦理勘察設計、建設方案聯審決策(如需)、規劃及建筑方案設計、初步設計階段的報建報批;配合相關部門概算審核并取得批復、配合發包人的審計和審計的調查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本項目紅線范圍內的全部勘察階段、規劃及建筑方案設計階段、初步設計階段(設計深度需滿足政府相關部門項目政策中初步設計報批內容及深度要求)。包括場地的巖土工程、地質勘查、基坑支護設計、地基及軟基處理設計、建設方案匯編(如需)、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市政設計、建筑方案設計、單體報建、初步設計、概算編制(含方案設計估算、初步設計概算)、BIM技術應用、因政策變化或相應外部條件改變帶來的相應設計工作、總控協調類工作、匯編整理類工作,與本項目勘察階段、規劃及建筑方案設計階段、初步設計階段相關的設計及配合報批報建等工作。
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詳見本項目勘察設計任務書及合同條款的有關約定。
計劃施工工期40個月。(如施工期有所調整的,中標人必須無償配合。) |
工期(交貨期) |
計劃施工工期40個月。(如施工期有所調整的,中標人必須無償配合。) |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 |
936****** |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
是 |
投標資格能力要求 |
投標人資質要求: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有效期內的以下(1)、(2)項資質。并在人員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
(1)工程勘察資質: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資質。
注冊地在香港的企業(以下簡稱“香港企業”)獨立參加投標的,須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符合本招標項目對工程勘察資質的要求。
(2)工程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建筑設計事務所資質證書。
香港企業獨立參加投標的,須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符合本招標項目對工程設計資質的要求。
3.2外國或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進行合作設計。香港企業如不單獨參加投標,也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進行合作設計。
3.3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或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符合本招標項目對項目負責人要求的香港專業人士。
注:1、香港專業人士的備案業務范圍依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香港工程建設咨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建規范〔2020〕1號)確定。香港專業人士須提供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相應執業證書及備案證明資料掃描件。
2、根據《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開展使用一級注冊建筑師電子注冊證書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號)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級注冊建筑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若投標人提供的一級注冊建筑師電子證書未在個人簽名處手寫簽名或手寫簽名與簽名圖像筆跡存在差異或超過使用有效期的,資格審查時應通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渠道查詢持證人注冊建筑師注冊信息,注冊信息與投標文件所附電子證書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響投標人通過資格審查。評標結束后,若該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應在招標人規定的時限內提交符合要求的電子證書打印件和持證人出具的知情承諾。投標人未按時提交或提交資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視為放棄中標資格。投標人提供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電子證書的注冊有效期未在有效期內,該電子證書無效,投標人將自行承擔資格審查不通過相應后果。
3.4其它要求:
①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則聯合體各方)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各級政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投標人為普通合伙企業形式的設計事務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合伙企業營業執照;香港企業提供在香港進行商業登記的證明文書],按國家法律經營。
②投標人已按規定格式簽名蓋章《投標人聲明》(見格式五)(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方)的法定代表人須在本聲明上簽字或蓋章。若為聯合體,聲明企業包含聯合體全體成員,由聯合體牽頭方蓋章即可;)。
③投標人未出現以下情形:與其它投標人(除聯合體成員外)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按投標人提供的《投標人聲明》第1條內容進行評審)。如不同投標申請人出現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情形,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④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則聯合體各方)已在廣州市住建行業信用管理平臺建立企業信用檔案,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是本企業信用檔案中的在冊人員。(信用檔案辦理詳見《廣州市住建行業信用管理平臺勘察企業信息錄入辦理指引》https://zfcj.gz.gov.cn/zjyw/xyjs/content/post_9901413.html、《廣州市住建行業信用管理平臺設計企業信息錄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⑤未被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投標人無需提供資料,按投標截止時間交易系統比對的結果進行評審)。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投標人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單位(即一家勘察單位、一家設計單位)組成的聯合體,并簽訂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投標登記截止后聯合體增減、更換成員的,其投標無效)。聯合體由具備相應設計資質且承接設計任務的一方為牽頭人。投標人擬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應為牽頭人正式員工(投標人應同時提供以上人員投標截止時間近1個月(即扣除招標公告發布當月前一個月)在本單位(不含投標人的子公司,含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或分支機構)購買社保的繳費記錄;因改制或重組的企業或事業單位人員社保由上級主管部門繳納的,除提供上級主管部門繳納社保證明掃描件外,需由上級主管部門出具證明說明)。聯合體各方(包括牽頭方及聯合體成員)不得再單獨或與其他單位組成聯合體參與本項目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
詳見附件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或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符合本招標項目對項目負責人要求的香港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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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業績要求:資格審查階段無業績要求 |
其他要求: |
是否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 |
是 |
獲取資格預審/招標文件的方式 |
下載資格預審/招標文件的網絡地址: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s://www.gzggzy.cn/)
獲取紙質資格預審/招標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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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資格預審/招標文件開始時間 |
2025年4月16日 0時0分 |
獲取資格預審/招標文件截止時間 |
2025年5月12日 10時0分 |
遞交資格預審/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
2025年5月12日 10時0分 |
資格預審/投標文件遞交方式 |
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zggzy.cn)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
開標時間 |
2025年5月12日 10時0分 |
開標地點 |
第1開標室(黃埔交易部) |
發布公告媒介 |
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s://www.gzggzy.cn/) |
招標人 |
廣州知城聯晟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
聯系地址 |
廣州市黃埔區知鳳街9號知識城大廈7樓01-06室 |
招標人聯系人 |
魏工 |
聯系電話 |
020-31700409 |
招標代理機構 |
廣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聯系地址 |
廣州市黃埔區觀虹路10號1105室 |
招標代理聯系人 |
魏工 |
聯系電話 |
020-82217860 |
招標監督機構 |
廣州開發區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廣州市黃埔區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
聯系電話 |
020-82112206 |
其他依法應當載明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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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企業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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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書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