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段編號: | GC532300202500086001001 |
標段名稱: | 羅海營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 |
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 | 2025-04-23 23:59 |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 2025-05-08 09:00 |
開標地點: | 祿豐市1號開標室 |
開標方式: | 網上智能開標 |
標段合同估算價: | 10494 萬元 |
本次招標內容: | 羅海營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包含勘察設計及其他服務、設備采購及安裝、開關站建設、建筑安裝工程、35kV集電線路、生態植被恢復、項目協調等。其中,光伏組件、箱變、逆變器由招標人進行采購,并分別由招標人、供應商與EPC總承包單位簽訂三方供貨合同,合同金額包含在EPC總包合同中。主要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
2*.1勘察、設計及其他服務:負責工程范圍內的勘察、設計及其他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設計優化、其他服務等全過程服務。
2**設備和材料:完成本項目EPC總承包工程所需的所有設備及材料的采購、運輸、儲管、安裝、調試、試驗、驗收、試運行、消缺等,其中:光伏組件、箱變、逆變器由招標人進行采購,并分別由招標人、供應商與EPC總承包單位簽訂三方供貨合同,合同金額包含在EPC總承包合同中。
2*.3建筑安裝:完成本項目EPC總承包工程范圍內的設備安裝及工程施工、項目管理、交接試驗、復核性試驗、系統調試、涉網試驗(按照云南省電網公司要求的全部試驗進行)、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等驗收)、移交生產、達標投產驗收,性能質量保證,生產準備相關工作以及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同時也包括開展質保范圍所需所有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辦理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
2*.4其他:項目征租地協調并承擔相關協調費用、地方關系協調并承擔相關配合協助工作等,在原有用地方案變化(或不足)的情況下,投入足夠資源重新尋找和排查用地并根據要求進行用地優化布置,不含業主單位按照地方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業主單獨繳納的行政性費用。
注:送出線路工程及儲能工程不在本次EPC總承包工程范圍內。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招標人要求”。 |
項目現場的具體位置和周邊環境: | 位于云南省楚雄州祿豐市,場址位于碧城鎮西山村和西河村附近的坡地上。 |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 是 |
聯合體要求: | 3.3聯合體投標人: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的成員不得超過3家,聯合體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由一家勘察單位,一家設計單位及一家施工單位(勘察與設計可以為同一單位)組成,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聯合體必須明確牽頭人,由投標人自行確定。并將該聯合體協議隨投標文件一并提交。
(2)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合同對聯合體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3)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
資質要求: | 3*.1資質要求(以下條件須同時具備):
(1)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投標人勘察方應具有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含乙級)及以上資質。
(2)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投標人設計方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含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工程設計電力專業(新能源)乙級(含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提供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3)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投標人施工方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按《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實施辦法》(建市(2010)210號),符合承接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的情形)。(提供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4)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投標人施工方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電子版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
項目負責人資格: | (1)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總負責人(在項目管理機構組成表中職務應明確“項目總負責人”,未備注視為不滿足資質要求):
①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②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員工,提供2025年1月至3月的社保證明材料;
③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項目負責人身份完成過至少1個20MW(含20MW)及以上容量國內光伏電站EPC總承包工程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業績證明材料為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須能證明其是項目負責人。
④本項目在建期間,不得擔任其他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提供書面承諾(格式自擬)。
注:針對聯合體投標人,項目總負責人可提供以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身份完成的20MW(含20MW)及以上容量國內光伏電站的施工承包業績。 |
業績要求: | 3**投標人業績要求:
(1)獨立投標人:投標人須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承擔過至少1項不小于20MW(含20MW)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或EPC總承包業績。(業績證明材料為EPC總承包合同或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合同須包含簽字蓋章頁、簽訂時間頁、工程范圍頁、合同金額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視為無效業績)。
(2)聯合體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投標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項不小于20MW(含20MW)光伏發電工程施工業績或EPC總承包業績。(業績證明材料為施工合同或EPC總承包合同,合同須包含簽字蓋章頁、簽訂時間頁、工程范圍頁、合同金額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視為無效業績)。
投標聯合體中承擔設計任務的單位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項不小于20MW(含20MW)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業績或EPC總承包業績。(業績證明材料為設計合同或EPC總承包合同,合同須包含簽字蓋章頁、簽訂時間頁、工程范圍頁、合同金額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視為無效業績)。
注:聯合體投標人設計方、施工方提供的業績僅分別適用于自身使用。 |
其他: | 詳見招標公告 |
是否繳納保證金: | 是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銀行轉賬,保函,保證保險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20 萬元 |
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 | 2025-05-08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