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類別 | 競爭談判 | 發布時間 | 2025-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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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常虎高速改擴建項目部支座詢價采購公告 詢價編號:ZT1102-XJ-2025-247 因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門段及虎門港支線一期改擴建工程施工第四合同段項目經理部施工需要,擬采購一批工程物資(清單如下表),本次詢價只接受在中國鐵建采購平臺—鐵建云鏈(https://www.crccep.com/)注冊通過審核的供應商在線報價,請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應商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8點00分之前將報價文件簽字蓋章掃描件(所有報價文件資料須掃描成一份PDF文件)上傳至鐵建云鏈平臺并進行報價維護操作。 一、物資需求表
二、項目簡介: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門段改擴建工程起自(起點樁號K16+613)東莞市常平鎮朗洲村,接G1523甬莞高速惠常段,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擴建,經常平鎮、大朗鎮、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大嶺山鎮、大嶺山林場、長安鎮、虎門鎮,止于虎門鎮樹田村五點梅樞紐互通(K57+031***)。第四合同段:樁號K20+125***-K30+639.751按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含內容,包括路線全長約10.514km范圍內的路基、路面(改路、還建道路部分)、橋涵、互通、全包聲屏障、排水工程、施工便道、交通疏導便道(便道、便橋、土方、臨時支護、臨時擋土墻、防護及排水)。 三、有關要求: 1.投標單位資格條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符合詢價物資經營范圍,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生產廠家;投標人如是代理商,須代理符合資格要求的生產廠家參加投標,提供生產廠出具的針對本包件授權函原件或投標物資生產廠銷售代理證明,生產廠家不得與其所授權的代理商共同參與報價。 1.2財務能力:投標人具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 1.3質量保證能力:出具滿足詢價文件技術要求的近1年投標物資質量檢驗報告。 1.4資格要求:報價公司必須是廣東省東莞市常虎項目“工程建設項目主要原材料品牌(供應商)目錄”內的供應商。 2.報價資料要求:授權委托書(代理人)、報價函、營業執照、投標物質量檢測報告、生產許可證(如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如有)等其他資料。 3.本次詢價以固定價方式結算,物資報價為貨物的到站總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費、加工費、試驗費、包裝費、搬運、儲存、裝車費、運雜費、服務費、售后服務費等,開具13%增值稅專用發票。如遇國家稅率政策調整,稅金部分按新稅率執行。如遇市場價格出現較大幅度下跌時,雙方根據“談判降價”原則對不含稅單價進行下調,稅金隨之調整。 4.表中數量為暫定數量,結算數量以實際驗收的數量為準。 5.貨物驗收方式: (1)點數檢尺驗收,乙方應隨同每批物資發運附一份發貨物資清單、出廠質量檢驗合格證書及有關部門的質檢合格證明等必要文件,在甲方指定驗收地點在雙方共同見證下對數量進行初步驗收,實際驗收已抽樣檢測合格進行確認。 (2)物資運抵交貨地點后,乙方及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按乙方提供的發貨物資清單對到貨數量、外觀、規格型號、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等進行核對查驗。驗收依據按照技術規格書約定方式進行,并由甲方收貨人抽樣復測,質量驗收以質量證明書為依據,但質量證明書的出具并不表明產品符合質量要求,也不免除乙方交付貨物不符合約定和法定質量要求應承擔的任何責任。 (3)甲方抽樣復測以甲方監理部門認可的試驗室檢測結果為準,乙方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以買賣雙方認可或共同選擇的省級及以上質量檢測部門檢測結果為準。如果任何被檢測或測試的物資不能滿足技術規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絕接受該物資。乙方應更換被拒絕的物資,并承擔該部分檢驗費用以及因此造成延遲交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及承擔延遲交貨的違約責任。 6.貨款結算支付方式: 6*貨款支付方式: (1)乙方賬戶必須是合同中約定的在主管國稅機關備案的賬戶,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規增值稅專用發票,并經稅務機關認證通過后3個月內支付乙方供應期所供合格物資80%貨款,剩余貨款暫時扣留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在該批物資驗收合格6個月后無息返還,但質量保證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對交付物資質量的保證責任。 (2)貨款支付過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遲,自最后一筆貨款支付之日起1年內不追究我方的違約責任;如超過1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貨款的第13個月開始起算,利率為合同訂立時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逾期利息不超過欠款總額的3%。 (3)支付方式: ?銀行轉賬(30%) ?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票據(70%),乙方接受甲方出具的【6/12】個月票據,在此合同價格基礎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兌貼息費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銀行轉賬、銀行匯票、銀行本票、支票、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財務公司票據、供應鏈票據、其他數字化信用憑證。; 7.報價保證金要求:無。 8.報價有效期:60天。 9.技術指標:符合技術交底。 10.評標方式:采用最低價中標,即通過評審且經評審的報價最低的報價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但明顯低于成本價的或超過項目可以接受價格的除外。 11.其他要求:報價方必須根據甲方檢測要求提供相應的檢測材料(成本由報價方承擔);報價公司必須是廣東省東莞市常虎項目“工程建設項目主要原材料品牌(供應商)目錄”內的供應商。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采購人: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門段及虎門港支線一期改擴建工程施工第四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地 址:廣東省東莞市大朗鎮 聯 系 人:劉吉祥(采購單位聯系人) 聯系電話:18893319588 聯 系 人:趙家偉(組織單位聯系人) 聯系電話:15004273391
2025年4月14日
報 價 函 詢價編號:ZT1102-XJ-2025-247 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門段及虎門港支線一期改擴建工程施工第四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我方已經仔細閱讀ZT1102-XJ-2025-247(詢價編號)詢價函,愿意參加ZT1102-XJ-2025-247(詢價編號)的報價,若中標我方將以此作為物資及服務必須嚴格遵循的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我方報價如下:
我方同意報價函在規定的報價截止日期起60天內有效,對我方具有約束力,并可隨時接受中標。我方慎重保證,報價文件的所有內容及提供給采購人的所有證明文件和資料是真實的、準確的,一旦發現上述資料和信息的失實和錯誤,貴方將有權宣布本單位報價作廢。 在正式合同準備簽訂或執行之前,本報價函、采購人的書面通知等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購人不一定接受最低價或收到的任何報價文件。 我方聯系方式: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箱: 報價人: 公司/廠(章) 20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