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行為,提高招標投標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我縣招標投標營商環境,以下資格要求只需投標人提供承諾函即可 (1)未被省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內; (2)未被湖北省交通運輸廳《湖北省2023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業信用等級表》信用等級評定為D級,未被交通運輸部2023年度全國公路施工企業信用等級評定中被列為D級; (3)未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4)未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未被列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在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中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列入失信信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投標人應附指定網站截圖,截圖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至投標截止日之間,否則投標人的投標將被拒) ; (6)根據恩施州人社發【2016】23 號“關于落實《恩施州建設領域勞動者工資支付保障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的意見”及此意見的補充通知 (恩施州人社發【2017】35 號)規定,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投標人應無 “拖欠勞動者工資受到行政處理處罰且在行政處理處罰期限內的”或“因拖欠勞動者工資經人民法院判決且未執行完畢的或未自覺履行完 畢”的情形(投標人應作出承諾,否則投標人的投標將被拒絕) ; (7) 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在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投標人應作出承諾,否則投標人的投標將被拒絕); (8)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 項和 1** 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