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價格 |
20分 |
將所有定標候選人的投標報價按照從低到高的順序排列,價格最低的得滿分,以等差數列方式賦分,分差值取2分。 投標報價相同的,得分相同。 注:本定標因素采用“美式排名”方式賦分,如并列排名則占用排名次序名額。 |
將所有定標候選人的投標報價按照從低到高的順序排列,價格最低的得滿分,以等差數列方式賦分,分差值取2分。 投標報價相同的,得分相同。 注:本定標因素采用“中式排名”方式賦分,如并列排名則不占用排名次序名額。 |
2 |
誠信狀況 |
20分 |
定標候選人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共享專欄的動態信用基本得分情況(企業資質:水利_設計類企業):定標候選人中動態信用基本得分最高的得20分,其他定標候選人按動態信用基本得分高低以等差數列方式賦分,公差值取2分,動態信用基本得分相同的,得分相同。 注: (1)相關信用評價以開標當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共享專欄查詢結果為準。 (2)本定標因素不采用“美式排名”方式賦分,如并列排名不占用排名次序名額。 (3)如為設計資質聯合體投標的,以聯合體牽頭單位的誠信狀況為準。 (4)沒有提供評審資料的得0分。 |
定標候選人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共享專欄的動態信用基本得分情況(企業資質:水利_設計類企業):定標候選人中動態信用基本得分最高的得20分,其他定標候選人按動態信用基本得分高低以等差數列方式賦分,公差值取2分,動態信用基本得分相同的,得分相同。 注: (1)相關信用評價以開標當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共享專欄查詢結果為準。 (2)本定標因素采用“中式排名”方式賦分,如并列排名不占用排名次序名額。 (3)如為設計資質聯合體投標的,以聯合體牽頭單位的誠信狀況為準。 (4)沒有提供評審資料的得0分。 |
3 |
企業實力 |
20分 |
對定標候選人的多個量化指標分別進行橫向比較。 ?資質:8分 對定標候選人的資質進行橫向比較: 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得8分,工程設計水利行業甲級資質得7分,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灌溉排澇或城市防洪)專業甲級資質得6分,工程設計水利行業(灌溉排澇或城市防洪)專業乙級資質得5分。 ?類似項目業績:12分 對定標候選人在近3年內(自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接過的流量為 31m?/s 或以上的 以建筑物為主的泵站工程設計業績與本項目匹配度進行橫向比較,匹配度指標包括但不限于類似項目業績建設內容、數量、規模等。按匹配度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匹配度最高的得12分,以等差數列方式賦分,分差為2分。 注:1.本定標因素采用“美式排名”方式賦分,如并列排名則占用排名次序名額。 2.投標人提供的類似工程設計業績認可規則: (1)若為獨立中標的合同符合上述評審要求的,所提供的業績認定為投標人業績; (2)若為聯合體中標的業績,其提供的業績須證明投標人承接的合同符合上述評審要求,若不能證明所承接的合同符合上述評審要求的,則該業績不予認可; (3)投標人子公司類似工程設計業績的不予認可; (4)無證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認可; (5)若投標人提供的工程設計業績包含有滿足要求的以建筑物為主的泵站工程,所提供證明材料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和必要信息的也予認可; (6)同一合同下有多個 31m?/s 或以上的 以建筑物為主的泵站工程的,以一個獨立泵站(電排站)按一個業績計算。舉例:某投標人提供的其中一個設計合同分別包括了45m?/s、35m?/s、25m?/s共三個泵站設計,則該設計合同業績數量計算2個。 (7)橫向比較提供不多于5項業績,超出數量部分僅以排列順序前5項業績為準,由投標人在投標文件格式備注中自行填報(標注),未填報(標注)的,以定標委員會理解、判斷為準。 3.投標人須提供的類似業績證明材料: 相關證明材料僅限于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若業績為聯合體形式承接的,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投標人承接的工作量應當滿足項目業績要求。如前述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還需提供該項目的業主證明材料并須附有業主方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
對定標候選人的多個量化指標分別進行橫向比較。 ?財務狀況:8分 對定標候選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或(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財務狀況進行比較: 定標候選人的財務狀況按近三年營業收入平均值從多到少的順序進行排列,營業收入平均值最多的得8分,以等差數列方式賦分,分差為1分。 注: (1)????????????? 提供有效的財務審計報告(由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并加蓋其公章) (2)????????????? 成立不足三年的定標候選人營業收入平均值按實際計算營業收入的年限進行平均值計算。 (3)沒有提供評審資料的不得分,財務狀況相同的,得分相同。本定標因素采用“中式排名”方式賦分,如并列排名不占用排名次序名額。 (4)如聯合體投標的,財務狀況以聯合體牽頭人的財務狀況為準。 ?類似項目業績:12分 對定標候選人在近3年內(自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接過的流量為 31m?/s 或以上的 以建筑物為主的泵站工程設計業績與本項目匹配度進行橫向比較,匹配度指標包括但不限于類似項目業績建設內容、數量、規模等。按匹配度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匹配度最高的得12分,以等差數列方式賦分,分差為2分。 注:1.本定標因素采用“中式排名”方式賦分,如并列排名則不占用排名次序名額。 2.投標人提供的類似工程設計業績認可規則: (1)若為獨立中標的合同符合上述評審要求的,所提供的業績認定為投標人業績; (2)若為聯合體中標的業績,其提供的業績須證明投標人承接的合同符合上述評審要求,若不能證明所承接的合同符合上述評審要求的,則該業績不予認可; (3)投標人子公司類似工程設計業績的不予認可; (4)無證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認可; (5)若投標人提供的工程設計業績包含有滿足要求的以建筑物為主的泵站工程,所提供證明材料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和必要信息的也予認可; (6)同一合同下有多個符合評審要求的泵站工程的,均按一個業績計算。 (7)橫向比較提供不多于5項業績,超出數量部分僅以排列順序前5項業績為準,由投標人在投標文件格式備注中自行填報(標注),未填報(標注)的,以定標委員會理解、判斷為準。 3.投標人須提供的類似業績證明材料: 相關證明材料僅限于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若業績為聯合體形式承接的,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投標人承接的工作量應當滿足項目業績要求。如前述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還需提供該項目的業主證明材料并須附有業主方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
4 |
項目管理團隊配備情況 |
20分 |
根據定標候選人項目管理團隊配備情況(包括資格、資歷等)【橫向比較3名人員(項目負責人、水工專業負責人、機電專業負責人),超出人數部分僅以前三名人員進行比較】,對擬投入本項目的管理團隊進行橫向比較,以綜合實力最強的定標候選人優先為原則進行排序,并按等差數列方式賦分,分差值為3分。 注: (1)項目管理團隊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社保證明、職稱或執業資格證書、項目負責人、水工專業負責人和機電專業負責人近三年類似業績等證明材料),投標人所附資料應齊全、清晰。 (2)近三年類似業績:自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參與過的流量為 31m?/s 或以上的 以建筑物為主的泵站工程設計業績。 (3)擬派項目管理團隊應符合合同要求且必須真正投入本項目工作中,如中標后未按投標人員投入本項目的,則按本項合同條款以及《佛山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標后履約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有關規定處理。 (4)若提供管理團隊配備人員超過3人的,以投標文件中“項目管理團隊配備情況表”的前3名人員為準。 (5)本定標因素采用“美式排名”方式賦分,如并列排名則占用排名次序名額。 (6)沒有提供評審材料或沒有描述的得0分。 |
根據定標候選人項目管理團隊配備情況(包括資格、資歷等)【橫向比較3名人員(項目負責人、水工專業負責人、機電專業負責人),超出人數部分僅以前三名人員進行比較】,對擬投入本項目的管理團隊進行橫向比較,以綜合實力最強的定標候選人優先為原則進行排序,并按等差數列方式賦分,分差值為3分。 注: (1)項目管理團隊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社保證明、職稱或執業資格證書、項目負責人、水工專業負責人和機電專業負責人近三年類似業績等證明材料),投標人所附資料應齊全、清晰。 (2)近三年類似業績:自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參與過以建筑物為主的泵站工程設計業績。 (3)擬派項目管理團隊應符合合同要求且必須真正投入本項目工作中,如中標后未按投標人員投入本項目的,則按本項合同條款以及《佛山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標后履約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有關規定處理。 (4)若提供管理團隊配備人員超過3人的,以投標文件中“項目管理團隊配備情況表”的前3名人員為準。 (5)本定標因素采用“中式排名”方式賦分,如并列排名則不占用排名次序名額。 (6)沒有提供評審材料或沒有描述的得0分。 |
5 |
方案 |
20分 |
對所有定標候選人投標文件中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術策略的可行性和先進性;經濟技術指標合理性;項目重點難點分析及對策等內容)進行橫向比較,以總體方案論述的合理性、經濟性、可實施性等最優為優先原則進行排序,并按等差數列方式賦分,分差值為4分。 注: (1)本定標因素采用“美式排名”方式賦分,如并列排名則占用排名次序名額。 (2)沒有提供評審資料的得0分。 |
對所有定標候選人投標文件中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術策略的可行性和先進性;經濟技術指標合理性;項目重點難點分析及對策等內容)進行橫向比較,以總體方案論述的合理性、經濟性、可實施性等最優為優先原則進行排序,并按等差數列方式賦分,分差值為4分。 注: (2)本定標因素采用“中式排名”方式賦分,如并列排名則不占用排名次序名額。 (2)沒有提供評審資料的得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