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類別 | 資格預審 | 發布時間 | 2025-04-30 |
公告省份 | 寧夏 | 公告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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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
一、項目基本情況采購計劃編號:?2025NCZ(WZ)000617 項目編號:?NXHY-CG2025003 項目名稱:?紅寺堡區路燈合同能源托管項目 預算金額(元):?41105000** 最高限價(如有):?41105000**元 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節能改造并運營維護,合同能源托管服務周期10年,到期通過驗收后終止。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企業政府采購政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政策;優先采購政府采購創新產品政策;政府采購信用融資政策等。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3.1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其他組織許可登記證書,如投標供應商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 3.2法人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標可不提供,但須提供法人身份證明); 3.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承諾書; 3.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承諾書; 3.5提供具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繳納記錄和稅收的承諾書; 3.6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書; 3.7供應商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含)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8投標人在“中國政府采購網”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以及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行政處罰記錄,投標將被認定為投標無效。(以開標時代理工作人員現場查詢為準) 三、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5-04-30 21:30:00 至 2025-05-12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地點:中國政府采購網;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 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 方式:電子下載 售價:0元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2025-05-22 09:00:00(北京時間)(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點:吳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本公告規定時間內登錄寧夏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二期)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成功后下載采購文件。注:①在規定時間內未按以上程序進行網上登記領取招標文件的供應商,投標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寧夏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實行CA鎖認證安全登錄管理,請及時將軟硬件升級更新至最新版本。辦理CA證書及CA證書升級更新事宜請通過“寧夏公共資源交易網”首頁快捷入口“CA辦理”模塊查看。 (2)登錄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二期)系統,本次招投標使用網上電子標形式,請下載采購文件后使用“寧夏公共資源交易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二期)”進行投標文件的制作,完成投標文件并將投標文件上傳至系統。 (3)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開評標模式、不見面開標方式”。 (4)本次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寧夏政府采購網;寧夏公共資源交易網(二期)同時發布。 注:請各供應商在開標前隨時關注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二期) “澄清/變更公告”欄。您所關注的項目有可能進行時間或內容上的調整,調整內容只在“澄清/變更公告” 欄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購代理機構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時關注公告或變更(澄清、補充等)從而導致投標失敗,其后果自行承擔。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3、項目聯系方式 招標文件:
代理機構 : 發布日期: 2025-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