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①電動客車和牽引系統設備;②信號系統設備;③通信系統設備;④綜合監控和氣體滅火系統設備;⑤火災自動報警、環境與設備監控系統;⑥安防及門禁系統設備;⑦自動售檢票系統設備;⑧供電系統設備(不含動力照明系統)及材料;⑨全線車站輔助設備(站臺門、安檢設備、導向、票亭、廣告燈箱、自動扶梯與電梯);⑩車輛段與綜合基地工藝設備;?人防工程等。(2)強弱電施工項目:主要包括①供電系統施工;②通信、AFC、導向、廣告燈箱施工;③信號系統、站臺門施工;④綜合監控和氣滅施工等施工項目。(3)施工監理類項目:主要包括①供電系統施工監理;②弱電系統施工監理;③人防監理等。(4)服務類項目:主要包括①第三方檢測服務;②監造、集成管理服務項目等。上述項目的施工階段全過程(指定項目“背靠背”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的編制,其他項目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的審核)和工程結算審核造價咨詢服務,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服務范圍及報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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