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應縣2025年第一批資源路產業路(S205-前堡村蔬菜種植園等2條道路)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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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且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須同時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在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及設備、資金、經驗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具有二級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證書,并持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
3*潛在投標人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①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②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
③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相互兼職的關聯企業;
3*投標人受到交通運輸部或地方公路建設市場做出的取消投標資格或禁止進入公路建設市場且處于有效期內的行政處罰的不允許投標。
3*投標人須在交通運輸部或地方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評價的綜合考核中未被評為D級或曾被評為D級但期限已過,否則投標無效。
3.5企業近三年同類業績一項(要求工程里程數達到3公里以上):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交工驗收證書或竣工驗收鑒定書。
項目經理近三年同類業績一項(要求工程里程數達到3公里以上) :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交工驗收證書或竣工驗收鑒定書。
注:企業業績與項目經理業績不得為同一項業績。
業績證明材料:需同時提供網上發布招標公告、評標結果的截圖網址和“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山西省公路水運市場管理平臺”截圖。
3.6投標截止日期前近六個月(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憑證;
3.7投標截止日期前投標人最后一次交納社保證明;
3.8投標人具有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